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的宣传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管理水平,平果县林业局三项措施做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一、广泛宣传引导。一是大力宣传新《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种苗的法律意识。二是普及优良品种特别是优良乡土品种知识、种苗辨假常识,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全面提高林农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强化学习培训。结合全县林业工作会、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系统干部学习种苗质量管理的重要政策、种苗行政处罚、种苗行政管理责任等,强化种苗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建立执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局、森防站、森林公安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举报登记、案件查处及反馈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平果县林业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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