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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在北京正式发布
 5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农业部、财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外公布,以安吉县政府为第一起草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32000-2015)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标准的发布改变了以往美丽乡村建设从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定性、定量、可操作的工作实践,为全国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成为全国首个指导美丽乡村建设的国家标准。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由12个章节组成,基本框架分为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9个部分。技术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汇集了财政、环保、住建、农业等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就美丽乡村建设给予目标性指导。
  此外,标准还对乡风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众参与和监督两个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确保在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但同时,标准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齐步走”,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从2001年我县正式确立生态立县至今,安吉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已形成45项具体建设指标,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提升、服务保障、产业经营、公共服务等五大细分体系,涉及280余项各类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目前,安吉已建成“中国美丽乡村”精品村164个,12个乡镇实现全覆盖,创建总覆盖面积达到95.7%,呈现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大格局,其生动的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成为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重要依据!

  行走在咱大安吉,秀美的环境、整洁的村貌令人心旷神怡。这里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为92.3%,90%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表示,《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以“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创建目标,突出普适性、指导性、引领性、实用性、兼容性等特点,统筹考虑各地需求,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城乡资源优化配置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农村治理体系完善和农村治理能力提升。
  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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