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3〕3号)文件精神,四川省大力推进第二轮林业产业基地强县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结合第一轮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取得的经验成效及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四川省财政厅、林业厅对《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资金使用原则、补助范围、补助对象和环节、项目安排与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实施与管理、资金监管与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原《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