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标准松脂采集技术规程
媒体:原创 作者:江西林业科技
发布:江西林业科技 2012/2/4 10:07:07
前言
本标准 4.1.1 5.4.2 5.4.5 5.8.3 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江西省林业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森林工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佑忠、邓勇、辜冬花。
松脂采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马尾松、火炬松和湿地松采脂林基本条件、采脂时间、采脂方法和常法采脂技术要求、监督检查及违反本规程影响林木生长或毁坏林木价值计算公式、松脂贮运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等松属树种的常法采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LY/ 1355-1999 《松脂》
GB/T 18001-1999 《湿地松松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强度采脂 strong tapping
割面负荷率大于60%的采脂。
3.2 长期采脂 long-term tapping
为期 10 年以上的采脂。
3.3 中期采脂 mid-term tapping
为期 6~9 年的采脂。
3.4 短期采脂 short-term tapping
为期 5 年及以下的采脂
3.5 割面负荷率 rate of load
割面水平宽度占该部位树干圆周长度的百分比(%)
3.6 割面长度 extent in length longness of surface
一年采割树干的纵向长度,由侧沟宽度和当年采割刀数而定。
3.7 营养带 nutrition space
在树干上留作输送水分和养分而未被采割的垂直可连续部分。
4 采脂松树相关规定
4.1 采脂树径
4.1.1 马尾松、火炬松树采脂,胸高(指距地面垂直距离 1.3m 处,下同)直径至少须达到 18cm;湿地松树采脂,胸高直径至少须达到 14cm。
4.1.2 规划要间伐的马尾松、火炬松和湿地松树和在三年内要主伐的马尾松、火炬松和湿地松树, 经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胸高直径不受限制。
4.2 凡允许采脂的松林,未经采脂或采脂不足三年,原则上不允许采伐。
4.3 下列松树不准采脂
4.3.1 重点防护林
4.3.2 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 护区的森林。)
4.3.3 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采脂的松林
5 松脂采集
5.1 采脂季节
采脂季节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昼夜平均气温在摄氏10度以上方可开始采脂,10度以下不得 采脂。我省采脂作业期一般为4月中旬至11月中旬。
5.2 采脂前的准备工作
5.2.1 制定并报批采脂规划
5.2.1.1 划分采脂林分;
5.2.1.2 规划采脂年限;
5.2.2 组织采脂管理和技术培训;
5.2.3 制备采脂工具和松脂集运器具;
5.2.4 开辟采脂林道。
5.3 采脂方法
5.3.1 新采脂的松林,应采用下降式采脂。每个采脂季节的新割面相接于旧割面之下,逐年挨次采割,直至离地面 20cm 左右为止。
5.3.2 在下降法采脂无法作业时,可采用上升法继续采脂。
5.3.3 鼓励运用科学的采脂新技术、新工具。严禁采用“挖孔”、“大割面”、“砍劈明子”、强硫 酸、强盐酸化学增脂等损害松树的不规范的采脂方法。
5.4 配置割面
5.4.1 割面方位
5.4.1.1 新采脂松树的割面宜配置在便于采割、树干向阳和枝叶茂盛的一侧。
5.4.1.2 割面上缘距离地面的高度,一般不得少于 220cm。
5.4.2 割面负荷率 割面负荷率根据规划采脂年限确定,应控制在表1的范围。
5.4.3 最大允许割面宽度 根据割面负荷率而定,应按表1规定控制。
表1 不同采割期割面负荷控制表
规划采脂年限 | 割面负荷率(%) | 允许最大割面宽度(cm) |
6 年以上 | ≤40 | ≤25 |
4~6 年 | ≤50 | ≤30 |
1~3 年 | ≤60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