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清明祭祖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永顺县林业局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鉴定,过火总面积65.9亩,造成经济损失24720元。
鉴于犯罪嫌疑人孙某年龄较大且无力进行赔偿,为尽快恢复受损林地生态植被,便督促犯罪嫌疑人孙某及其亲属与受损林地承包户达成了“补植复绿”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面积、成活率和管护要求补种补栽苗木,让受损的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并按照修复的成果作为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酌情从宽处罚的依据。
据悉,“补植复绿”司法模式是永顺县立足工作实际,服务生态建设的一项措施,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要求当事人补种树苗、恢复山林,并以此作为减轻、免除刑罚的依据,及时恢复保护了森林资源生态环境。自2015年来,永顺县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司法模式,先后成功办理了19起涉林“补植复绿”案件,补种各类树苗20000余株,面积达500余亩,成活率9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