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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规定

福建省林业厅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厅长办公会议《关于厅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问题的会议纪要》(〔200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厅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促使服务中心形成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一个窗口对外”的整体形象,经林政资源管理处、省国有林场管理局、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和国家濒管办福州办事处商议,特作出如下规定。

1、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中心由林政资源管理处统一管理,服务中心在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福建省林业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守则》、《福建省林业厅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等管理制度,认真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做好服务中心统一收件、统一受理,及时发送相关职能机构审查,并督促行政许可决定的发送。

2、整合对外窗口。按照服务中心统一对外的要求,结合我厅职能运行的实际情况,将服务中心整合为三个窗口。一号窗口受理林地征占用许可事项,由何明生同志负责;二号窗口受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的许可事项以及国家濒管办福州办事处有关进出口证明的申办事宜,由罗春茂同志负责;三号窗口负责受理由省厅核发的林木采伐(含珍贵树木采伐以及种苗)的许可事项,由苏兵强同志负责。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所在窗口的上岗人员,上班期间每个窗口必须确保一人在岗。各窗口应同时负责做好相应的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

3、提高服务质量。各窗口在岗人员要佩带服务中心胸牌,接待服务对象、接听电话注意文明用语,上班期间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发生效能建设或其他违规问题的,追究当事人和所在窗口负责人的责任。

4、轮流值班机制。各窗口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依窗口顺序实行每月轮流值班制。值班窗口摆设“值班台”标志,负责接办处理日常事务,检查督促在岗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服务承诺和大厅的安全(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林政资源管理处报告。窗口内日常卫生各自负责,保持窗口地面、桌面清洁,柜、桌、椅等物品摆放规范,办公桌面资料和用具摆放整齐。大厅公共区域卫生由值班窗口负责,平时每半个月大扫除一次,遇到迎检等特殊情况还应按厅里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5、加强财物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爱护服务中心内的公共财物。除统一配备的设备外,各窗口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单位配备。

厅 林政资源管理处、省国有林场管理局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国家濒管办福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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