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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发修订后的《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发修订后的 《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厅各处室局站,厅直各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的通知》(林稽发〔2016〕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林业厅 2017年1月10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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