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转发关于调整林业调查规划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01-20
作者: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林业调查规划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66 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林业调查勘察野外工作实际,参照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关于林业调查勘察职工野外工作方式分类及地区分类,制定了《林业调查勘察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工作方式细化分类表》(附件1)、《林业调查勘查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地区细化分类表》(附件2),现一并下发,请按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1.《林业调查勘查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工作方式细化分类表
2.《林业调查勘查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地区细化分类表》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