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林产业专题!
位置:林产业>>资讯>>技术>>内容阅读
新红木国标8月1日开始实施
新红木国标8月1日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12-07-24 00:00 文章来源:中国木材网-摘 发布作者:乔蔓 点击数: 

“8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国标》是一个国内外首次制定的中国传统硬木家具标准,包括红木,通过《新国标》的实施,不仅扩展了红木的范畴,其中的强制性规定也将促使红木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对于《新国标》实施后的市场影响,林爱新秘书长如是说道。

据了解,此次出台实施的《新国标》主要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等十项内容。该标准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志红木家具,《新国标》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木料,从而扩展了红木的范畴,并规定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

作为其中的关键点之一,《新国标》还明确规定,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一张“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这是生产企业须在明示卡上详细注明家具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工艺分类、产品质量等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商家的产品不仅要明确标示,而且标志规格统一,若消费者发现产品“货不对板”,可把明示卡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此外,与2000版《红木国标》相比,《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不仅对产品标签做了统一的规范要求,还对产品合同进行了补充,更明确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涵盖的内容。《新国标》还将要求所有销售商在销售之后必须提供产品保修、产品退换、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等相关的售后服务。

“对于高端产品来说,《新国标》的实施对其影响不大,受到影响较多的将会是低端的红木家具产品。”对于市场影响,莆田市中亿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超凡说道。他认为,《新国标》的实施不仅促使红木市场越来越走向规范,而且在实施后,消费者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就有了更为详细的判断依据。如果卖家提供不了《新国标》所要求的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说明书等文件,消费者就要提高警惕或不予选购。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