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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沿海湿地保护十大进展

  沿海是连接陆地与海洋生态系统的关键交错带,是全球最为重要的湿地资源,不仅具有提供水产品、净化水质、蓝色碳汇、缓减风暴潮和台风危害等生态系统服务,而且是众多迁徙水鸟繁育、停歇和越冬的关键栖息地,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的关键区域,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是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指导,阿拉善SEE基金会、红树林基金会资助,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组织编写。其编写与发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公众参与机制,推动民间保护力量的成长;影响滨海湿地管理部门,推动湿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管理。该报告所涉及的空间范围为中国沿海11省(直辖市、自治区),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绿皮书》中介绍了中国沿海湿地健康状况、保护进展和热点问题,面向的读者主要是从事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政府官员、湿地类型保护区与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与技术人员、NGO人员、研究人员和关心湿地与候鸟保护的公众,特别是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绿皮书》已在2017年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年会上发布。《绿皮书》重点分析了过去2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湿地保护的十大进展,系统介绍了亟待关注的十块滨海湿地,并对沿海11省(直辖市、自治区)及3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健康指数进行了全面评估,是我国沿海湿地健康状况的第一份“体检报告”。
“沿海湿地保护十大进展”是《绿皮书》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梳理了近两年来(2015年6月-2017年6月)在湿地保护法制建设、湿地保护政策、滨海湿地保护体系、湿地保护工程、湿地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公众意识与参与机制、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进展。

“沿海湿地保护十大进展”遴选标准

1.关注层级高

  沿海湿地保护得到中央和地方决策层的重视,并通过立法、政策、规划、项目等形式贯彻落实。

  2.保护投入大

  在沿海湿地保护事业中,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或财力,并收到显著效果。

  3.公众参与广

  与沿海湿地保护的相关活动得到公众认可,并使公众在相关活动中有较多的参与机会。

  4.管理创新强

  在沿海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理念、组织形式、科技成果或管理方法。

  5.社会影响深

  沿海湿地保护与管理中的某些实践或事件,对提高社会公众对沿海湿地保护的认识发挥长远而重要的作用。



  沿海湿地保护十大进展

  1、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国务院于2016年11月30日印发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未来湿地保护与管理将以总量控制湿地面积、提升湿地功能为目标,围绕明确分类分级管理湿地,完善湿地用途监管、修复和监测等制度,创建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等展开。这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从“抢救性保护”到“全面保护”。

  中国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总体目标:“对湿地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逐步从落实完善湿地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和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逐一落实。其中,参考美国“零净损失”政策提出的“先补后占、占补平衡” 及“要求恢复或重建的湿地与被占用的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原则,有望将“湿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落到实处,同时体现了国家对湿地质量及对湿地生态功能的重视。

  2、国家林业局编制《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

  2017年3月28日,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国务院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十三五”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恢复退化湿地14万公顷,新增湿地面积20万公顷(含退耕还湿);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明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3、国家海洋局颁布海岸线与滨海湿地保护的政策

  针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严峻形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法规政策,也投入了大量的经费支持海域海岸带的保护治理的重大科研项目和滨海湿地修复治理工程。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并由国家海洋局于2017年1月19日印发。这是我国首个专门关于海岸线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弥补了我国海岸线管理的空缺,为依法治海、生态管海,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6年12月26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海洋部门要以坚持生态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分类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滨海湿地保护与开发管理工作。

  近两年,我国海域海岸带的保护治理重大生态工程和项目包括: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南红北柳”生态工程,“生态岛礁”修复工程,“银色海滩”岸滩修复工程,横琴滨海湿地修复工程等。
  4、深圳湾“政府 专业机构 社会公众”的社会化参与自然保育模式

  红树林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7月,是国内首家由民间发起的环保公募基金会。致力于以红树林为代表的滨海湿地的保护和公众环境教育,创建“社会化参与的自然保育模式”。

  深圳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由福田区人民政府等五家政府机构共同建设,生态公园面积约为38公顷,位于新洲河与深圳河交汇的入海口,西靠福田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邻深圳湾,是一个集生态修复、科普教育、休闲游憩等功能为一体的滨海湿地公园。

  2015年11月,福田区人民政府和红树林基金会(MCF)签署了《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红树林生态公园综合管理的战略合作关系,将生态公园的日常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科普教育任务委托给红树林基金会(MCF),成为国内第一个由政府规划建设委托公益组织管理的城市生态公园。

  基于生态公园“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和“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地位,红树林基金会(MCF)在公园的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生态保护以及自然科普教育两个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生境改造与保育、自然科普教育等。

  5、“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在福州成立

  2015年6月17日,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和保尔森基金会共同倡导发起的“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在福州宣布成立,并召开首届研讨会。会上宣读了《福州宣言》,通过了《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章程》。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是继长江、黄河流域湿地保护网络之后,我国创建的第三个湿地保护网络,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保尔森基金会共同倡导发起,成员北起辽宁、南至海南包括11个沿海省份的湿地管理部门、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及相关保护组织。为提高中国沿海湿地保护和管理的整体效能搭建合作与交流平台,在网络成员之间分享实践经验和促进协调一致的保护行动和信息共享。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的职能是沿海湿地类型保护地的保护网络,建立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合作伙伴网络,作为对话、交流和合作的平台;研发并运行沿海湿地与水鸟的信息的知识共享网络系统。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的组织方式是定期召开网络年会。每个年会设定一个主题,由沿海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林业厅(局)和湿地保护地轮流承办;组织和协调沿海湿地保护地管理局(处)、观鸟会和非政府组织、观鸟志愿者共同开展沿海水鸟同步调查。在年会中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每年设立一个专题,也可根据情况,组织专题性或区域性的技术培训。针对沿海湿地与候鸟保护的热点问题,制定沿海湿地与水鸟保护宣传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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