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林产业专题!
位置:林产业>>资讯>>技术>>内容阅读
泸溪林区“猴面鹰家庭”再迎新成员

  立冬已过,气温骤降,近日,合水镇某村民上山捡到两只小猴面鹰,立即向林业部门汇报。猴面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草鸮又称仓鸮,是中型的猛禽,因面盘扁平似猴脸俗称“猴面鹰”,常栖息于山麓草灌丛中,一般在夜间活动,主要以鼠类、野兔、蛙、蛇等为食,其叫声响亮刺耳。

  目前,林场已有三只处于恢复期的猴面鹰,这次再入驻了两名新成员。因该雏鸟过于幼小,尚没有野外生存能力,且户外温度越来越低,林业部门决定将其转送至军亭界林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饲养,待气温回暖及身体机能均达标后再一并放归森林,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或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在此林业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如有发现贩卖、猎捕野生动物者,请及时向林业部门汇报,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泸溪。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