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末,全省共有木竹经营加工单位12443家(其中经营6628家,加工5815家),与“十一五”期末的17696家(经营8892家,加工8804家)相比,总数减少5253家(经营减少2264家,加工减少2989家)。通过开展木竹经营加工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全省共处罚违规单位8108家(其中经营单位3670家,加工单位4438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800万元。
2015年,改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制度为年度报告制度,把监管的重心从事前移到了事中事后,进一步规范经营加工行为,促进资源合理有序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