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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开展专项行动 下狠茬制止毁林开垦

  

春季是毁林开垦、毁林种参、盗伐滥伐易发多发季节。

为坚决遏制和惩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林业局于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活动等相关要求,针对春季涉林违法犯罪的规律和特点,紧紧抓住突出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重要生态区域内毁林开垦、毁林采矿、非法占用林地。

近期,媒体报道了多起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被处罚事件。

11名村民滥伐林木判刑罚款补种复绿 无证砍树是个深刻教训

4月17日,四川德阳什邡市蓥华镇石门村7组村民罗军(化名)与往常一样,在自家责任山上栽种柳杉树苗。他所种的树苗,是为了补偿他此前滥伐的林木,这也是执行法院的判决。在村里,还有10个村民与罗军一样,都因为滥伐林木获刑。

罗军家有一片七八亩地的责任山,长满了粗大的柳杉。2016年12月21日,罗军向林业服务中心递交了采伐申请,并交了相关的费用。但他没等到林木采伐许可证批下来,就急不可待地动斧头砍伐了柳杉。但让罗军没想到,自己的采伐申请没有被批准,“因为这片山倒坡度超过了35度”,砍伐树木容易引起水土流失。

2017年4月,罗军被森林公安传唤。2017年10月12日,罗军因滥伐林木罪,被什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缓刑四年。

几乎在同一时期,村里另外10个与罗军一样想卖树换钱的村民,也因滥伐林木被判刑。经鉴定,这些村民采伐的林地面积分别为4.09亩至12.14亩不等,立方蓄积97.86立方米至248.18立方米不等,砍伐林木的立方蓄积均已构成数量巨大。

最终,法庭认为,包括罗军在内的11名被告人构成滥伐林木罪,根据立方蓄积不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三年,缓期执行,并处罚金。

在罗军等11名被告人的判决书中,有一条值得注意。“在对被告人分别依法定罪量刑的基础上,判决责令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在被砍伐林木的相应责任山,按照林业局植被恢复方案进行补种和看护。”这是德阳首次判决被告人补栽补种的案例。

什邡市人民法院也是德阳首个设立环境资源庭的法院。“以往此类案件,法院仅仅是定罪量刑,判刑和处罚金,但环境破坏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针对这类案件,还应该实现最大程度的生态环境修复。”该庭庭长邓雪梅说,这也是成立环境资源庭的初衷所在。

对于11个村民因砍树获罪,石门村7组组长杨开太觉得很痛心,“我们这里离公路远,山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今后确实应该高度重视,要砍树必须等拿到采伐许可证后,有计划地采伐。”他说。作为环境资源庭的庭长,邓雪梅见过很多这样的被告人。“他们生活在山区,文化水平也不高,法律意识淡漠,很多时候是因为不懂法而犯罪。”而涉及环境资源的犯罪,往往是刑事重罪。

这让邓雪梅觉得,对村民的普法教育,必须深入到最基层。“普法教育必须下村下组,环境资源类的普法,必须到每家每户。”

国有林场现“豪华墓地” 已被拆除并责令恢复植被

近日,网络流传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林场内现“豪华墓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据榆林市相关部门调查结果显示,“豪华墓地”位于榆阳区牛家梁林场内,历史上一直是当地居民使用的集中墓地。在牛家梁林场林地定权发证前,该区域内所有墓地均未办理任何使用手续。牛家梁林场为规范墓地管理,曾主动督促办理。1998年,万氏家属向牛家梁林场交纳200元墓地使用费,但当时并未确定墓地具体面积和界限。后来由于墓葬数量不断增多,牛家梁林场对该区域墓地进行划界。万氏家属分别于2012年、2013年分两次共交纳了1.6万元墓地使用费,申请将祖坟墓地面积划定为3.53亩。2012年万氏家属对该墓地进行了修缮,于2014年形成目前现状。期间,牛家梁林场指出万氏家属擅自修建并超占林地属违法违规行为,两次劝阻,但未取得实效。

经调查认定,牛家梁林场依照当地土葬习俗,给万氏家属办理三大家7代人墓地使用手续,面积为3.53亩。根据殡葬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应采取深埋不留坟头、不破坏植被的方式埋葬,但万氏家属不听劝阻,违法修建,形成毁林事实,毁林面积4.04亩。

经榆林市政府调查鉴定,万氏豪华墓园实际占地面积3.29亩,墓园外道路硬化占地0.75亩,超出审批面积0.51亩。

发现该情况后,榆林市政府立即责成榆阳区政府对该墓园毁林、擅自修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月13日,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向万氏家属下达拆除墓地违规建筑以及限期恢复植被告知书,并处罚款28287元。当天下午,榆阳区林业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万氏豪华墓园进行拆除,拆除工作已于4月14日全部完成。现已责令万氏家属4月17日前恢复墓地植被,并将该墓地0.51亩超占林地收回林场管理使用。

据了解,榆林市政府为了加强墓地使用管理,严防超占林地、擅自毁林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责成榆阳区政府、市林业局分别立即开展墓地违规建设清理整顿与国有林场区域内毁林建墓、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排查整治,并对万氏豪华墓园违规建设监管工作开展调查,认定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监管责任,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类似事件。

武夷山市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故意毁林犯罪案

4月12日讯 “被告人吴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日前,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肖坚盛敲响法槌,庄严宣判。

此次宣判的三起故意毁林犯罪案件,涉及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涉案被毁林木包括杉木、阔叶树、马尾松等树种,共折立木蓄积量65.836立方米。法庭当庭依法对吴某等3名被告人处以刑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使用电锯等工具5次到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黄村等村的山场盗伐杉木并售卖他人;被告人李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到武夷山市兴田镇南树村某山场砍伐林木,毁坏山场31.5亩、幼树812株;被告人黄某伙同或雇佣他人到武夷山市洋庄乡大安村山场毁林种茶,被毁林木共230株。据此,该院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肖坚盛介绍,这是生态环境审判庭进行的第一次集中宣判。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武夷山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震慑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他说,今年“两违”茶山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严厉打击了一批“两违”案件,今后还将陆续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案发地进行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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