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周年纪实
从五指张开,到攥指成拳,力量一时彰显。
四川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一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办案数量同比增加27.5%,受理涉林行政案件查处率高达96%。一支崭新的综合执法队伍以全新的形象展示于世人面前。
改革这一年,四川建立起一个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破解了林业行政多头执法的难题。改革这一年,森林公安成为一专多能的综合执法队伍,用成绩诠释出“一个拳头出合力”的深层含义。改革这一年,四川在改革中不断创新探索,最终打造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四川样本”。
下活改革一盘棋
问题导向,改革是唯一选择。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长江经济带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四川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就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系统部署,明确要求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林业保护建设任重而道远。
改革前,四川林业部门有资源林政、野保、种苗、森防、木材检查站、林业站、森林公安等7支执法队伍,有的还设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队(稽查队、巡查队)。林业行政执法权力分散,多头执法、效率低下、效果不佳等情况备受诟病。
2013年以来,中央提出了新一轮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决定,要求整合执法主体,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相对集中执法权,在农林水利等领域内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2015年3月,中央编办下发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明确指出,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来不能再行使执法权。
四川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迫在眉睫。
2015年,四川省政府下发意见提出: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在此基础上,试点跨部门综合执法。随后,四川省林业厅牵头,以省森林公安局为实施主体,多次联合省委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对全省21个市(州)及云南等省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从调研摸底到成稿送审、通过,历时近一年半,四川最终确定了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思路。
2017年2月,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成立了以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为组长、林业厅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全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也对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确保改革工作全省统一、合力推进。
从2017年3月1日起,四川省对多年由7支队伍分散行使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的工作机制优化和创新,5类74项林业行政处罚权交由森林公安机关统一行使,最终将实现“一个系统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再行使执法权”。
执法要靠队伍,队伍建设自然是改革的永恒主题。
此次林业综合执法改革主要涉及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防沙治沙等5类74项林业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专业性、法规性、系统性较强。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四川专门组织各市(州)林业局主要领导和森林公安局局长召开了改革动员部署会,并分期分批举办了4期共600余人次的专题培训班。
改革后,森林公安民警需接受执法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统一使用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制发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在执法全过程中,森林公安民警接受政府法制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3层行政监督,执法过错要追究责任。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四川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法治林业建设提供了新的实践,对维护生态安全、守住生态红线、巩固大规模绿化全川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融入全过程
从突破瓶颈到做精做细,森林公安顺势成长壮大。
一年来,改革厘清了业务主管部门内部监督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从根本上将过去“都来执法”“都不执法”的局面,转变成森林公安“一支队伍管全部”的新局面。
执法力量正在加速整合。各市(州)、县(区)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积极增设森林公安事业机构,增加领导职数、增批事业编制,大力补充执法力量。如江油市编委批复市林业局增设“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交由森林公安代管;南江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森林公安局增设行政执法单位,批给事业编制18名。同时,落实森林公安按地方公安1∶1标准招录辅警,目前全省已招录森林公安辅警565名,通过置换综合、后勤、技术岗位警力,有效增加了一线执法办案警力。
这一年,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协调财政厅调整330万元专项经费,为每个县新增2万元办案经费。各地在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也全力支持。壤塘县先后拿出近500万元支持森林公安新建业务用房、购买警用车辆,金川县将7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置换给森林公安局使用。
资阳森林公安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改革前,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仅有46名民警编制、6名辅警,部分县(区)局法制机构还未实现单设,县(区)局执法保障普遍不足。改革后,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相继破解了一系列制约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全市森林公安辅警全部参照同级公安机关配备比例落实到位,辅警人数增加至34名,达到现有警力的82.9%,一线执法警力得到充实;县(区)森林公安机关法制机构全部实现单设,配齐建强了专职法制人员;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林业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了聘请专业鉴定机构的经费保障问题。
森林公安要达到大幅提升执法效能,产生倍增效应,必须充分释放“合”的力量。
四川将创新元素融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过程。
四川在执法机制、执法方式上进行改革,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快速处置模式,形成更科学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让“合力”更有力。
资阳市变各自为政为合成作战,建立健全了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既保证了行政监管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开,行政执法职能与技术检验、检测职能相对分开,又让各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更为紧密。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在内部相关机构加挂森林资源技术鉴定机构牌子,明确2-3名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承担鉴定等职责。造林、林政、野保、森防等部门在充分履行森林资源监管职责的同时,一旦发现需由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发现森林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醒森林资源监管部门,帮助监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形成森林资源保护闭环,捍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遂宁市森林公安机关深化与地方公安的警务合作模式,分别与5个县(区)公安局和2个市直园区公安分局签订警务合作协议,把11个处于交通要道口和林区治安形势复杂的地方公安派出所纳入警务合作范畴,赋予合作派出所涉林执法先期处置权,将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和林区治安防控工作纳入其日常工作范畴,变被动为主动,成为森林公安机关的兼职派出所,弥补了执法信息来源不畅、执法先期处置不强、执法支援警力不足等问题。近年来,各警务合作派出所共提供涉林违法犯罪线索123条,协助处置林火情等涉林警情409起,配合侦办涉林刑事案件11件、行政案件95件。
解锁“九龙治水”
“改革”一词的解释是,改掉旧的、不合理的部分,使更合理完善。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初衷是要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一系列问题,目的是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率,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涉林案件办理质量。
改革是要解决问题,使其更加合理完善。也就是说,之前“九龙治水”所面临的问题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2017年11月5日,资阳市雁江区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雁江区堪嘉镇回龙桥有人正在挖树。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途中当场挡获活立木4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于擅自移栽活立木违法行为。同年11月9日,雁江区森林公安局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擅自移栽的活立木朴树4株。
从发现案件线索到实施处罚只用了4天时间,做到了快速高效办案,而这只是改革后四川森林公安办案的一个缩影。
改革前,森林公安只能依法以自己名义办理《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几类林业行政案件,遇到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核查属实后,需要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程序较为繁琐,办案效率也打了折扣。改革后,森林公安一支队伍管执法,简化了执法环节,提高了办案效率,让执法变得更顺畅、更透明。
眉山因夺取涉林环保执法攻坚战的胜利,成为全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实效的鲜活样板。眉山成立全市涉林环保现场执法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等重点生态区域毁坏林地行为进行依法打击。仅2个月时间,侦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66件、其中刑事案件46件,查处行政案件120件,完成了重点区域涉林环保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
自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眉山森林公安机关办案数量明显增加,全市共立刑事案件83件,破案68件,办理各类涉林行政案件254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增长130%,破案数增长106%;行政案件查处数增长39.6%。全市共收缴木材178.1立方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133只(头、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93人次,罚款140.9万元。森林公安办理的全部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好管、有利的事抢着管,不好管、无利的事没人管”“事权分散难办事” “久治难除老大难”……一年来,通过改革,一项项复杂问题正在一一被解锁。
执法权责更加清晰。通过森林公安相对集中行权,既解决了管理权与执法权不相对分开的问题,又解决了多头执法、权责交叉、推诿扯皮等现象,更避免了林业行政执法权被整体调整到跨行业的综合执法部门,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办案力度明显加大。森林公安以自己名义行使5类74项行政处罚权,省去了过去这类案件需由林业主管部门法制审核、领导审批的环节。改革实施一年来,四川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0074件,较去年同比增加27.5%。改革前,很多自然保护区类的行政处罚多年没有实施,改革后,累计查处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行政案件423起,同比增加60.2%,打击力度明显增强。
办案质量明显提升。通过统一人员培训、统一法制审核、统一法律文书、统一装卷标准,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涉林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一年来,四川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森林公安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敢“亮剑”,也敢“啃硬骨头”。未来,四川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又会以何种创新模式实现新的提升?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