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保山市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在昌宁县召开。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森林督查工作动员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强化责任分工,提高认识、提升能力,为开展好全市森林督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结合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实际,要着力建立和不断完善"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的森林督查长效机制,把每年实施森林督查形成一项重要制度,切实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等"两项"国家顶层要求贯彻落实好,尽最大努力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功能改善的目标。
会议强调,要吃透督查精神、把准工作方案,抓紧抓好森林督查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一是县(市、区)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现地核查、案件查办、跟踪督办"同步进行的原则,全面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二是统筹做好省级和国家级疑似问题图斑的查处和建库。三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林业技术单位要依责履职,加强配合,从快查办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格执行督查工作"一月两报"和相关成果提交制度。五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的原则,做到公正核查、公正监督、公正执法。六是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会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指导人员分别就《2018年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和《云南省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技术方案》进行了解读;参会人员对《保山市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昌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有权在会议上致辞时表示,昌宁县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不断强化林地用途管制,积极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措施,切实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全县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等三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昌宁县将以全国、全省及全市森林督查为总前提和总抓手,提高站位、求真务实,着力抓工作落实,以实际效果迎接国家、省、市的抽查。
(供稿:高雪燕)
信息来源:昌宁县林业局 | 责任编辑:保山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