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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男子自制枪支捕杀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自制枪支上山捕鸟,捕杀到濒危鸟类在QQ群秀出照片,不料将自己“秀”上法庭。近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捕杀国家级保护动物的案件提起公诉。今年1月,石某甲从网上购买了钢管、钢珠等配件,加工组装成为一把可有效击燃底火的枪支。

  当石某乙发现石某甲有枪,便邀约其一起去打鸟。2月和3月期间,二人用这把自制的枪支捕杀了一只白颈长尾雉、一只红腹锦鸡,并拍照上传至QQ群。案发后,两人前往古丈县公安局自首。

  经鉴定,石某甲组装的枪支能够通过空包弹发火,点燃枪管内部火药完成击发,认定为枪支;被捕杀的白颈长尾雉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日前,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本案进行了宣判:石某甲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石某乙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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