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落实好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把相关便民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根据泸溪县人民政府泸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近年来,泸溪县林业局将全县11个乡镇的农民自用材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湘西自治州乡镇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第127项)办证权限下放至乡镇林业站。
县林业局对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一是规定了办理时间,原则上,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为受理时间,接收辖区群众的申请,进行申请资料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乡镇林业站予以受理。二是在工作日星期五,乡镇林业站带齐所有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材料,在局林政股领取空白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乡镇林业站有办证权限的工作人员,在县林业局林政股办证专用电脑上,登录《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湖南省),按照有关办证规定及时核发。三是及时通知申请人到乡镇林业站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泸溪县林业局的这一举措,为深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