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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现场抓获2名非法捕捉野生青蛙犯罪嫌疑人

  近日,龙山县对全县重点区域内破坏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例行巡查,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该县石羔街道巡查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14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巡逻时查获野生青蛙343只、强光头灯两个。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恩、唐某毅未办理任何手续,在禁猎期、禁猎区利用强光头灯非法捕捉野生青蛙,涉嫌非法狩猎罪。经野生动物专家鉴定:现场查获的野生青蛙均为黑斑蛙,系湖南省“三有”动物。在证据面前,两人对非法捕捉野生青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自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该县将本次行动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各部门联系,研析、摸排线索,对县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轮流巡查等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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