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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推出“益林贷”解林农融资难题

本报讯 福建省明溪县林业局今年联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推出林业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将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作质押担保,对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权利人实施授信贷款。截至5月底,信用合作联社已发放“益林贷”贷款497.75万元,受益林农118户。

“我们村的毛竹林面积大,全村80%的农户都在经营竹林,竹子是村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高温高湿季节是毛竹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期,需要资金进行竹林管护。有的竹农遇上手头紧,全靠‘益林贷’及时解决资金难题。”明溪县夏阳乡瓦溪村村长邓芳武说起“益林贷”连声称赞。

福建省自2016年3月以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控生态公益林采伐利用。银行对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拒绝提供贷款业务,许多林农手握林权证,拥有明晰产权的森林资源,却无法转化成为资产。为解决林农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明溪县林业局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研究制定了《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推出林业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融资渠道,支持农村金融改革与林业发展。

合法持有《林权证》或《林地经营权证》和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资源的企业法人、村经济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农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申请“益林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偿金收入的30倍,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月利率3.9875‰,一万元一天只需1.3元利息。“益林贷”采用保证或信用的担保方式,并附加借款人持有的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或分期还款。(肖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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