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威 陈丽 张雷
2015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率先利用国家开发银行3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开启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建设国家储备林的序幕。近4年时间,广西已累计投入近百亿元,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及划定800多万亩,超过规划总规模2800万亩的1/4,实施面积、建设进度和投入资金均居全国首位。借力国家储备林建设,广西逐步将全区1/8以上森林变成长短结合、持续经营的优质用材林。
顶层设计有创新
2013年、2015年、2017年,中央1号文件分别提出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等要求,将国家储备林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决策,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和载体。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把国家储备林建设列为“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并根据广西水热条件好、林木生长快、木材产量高的优势,将广西作为先行先试地区重点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金山银山工程建设的重点内容,每年安排财政资金配套,着力打造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
2015年12月,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共同推进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一期项目利用国开行中长期贷款100亿元,营建国家储备林750万亩。2016年9月10日,再度签订《广西国家储备林扶贫项目合作协议》,授信贷款200亿元用于支持全区各县区再造国家储备林1137万亩,投资规模在广西林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
广西光热水丰富,雨热同期,林木综合生长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木材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四成以上,木材储备和生产潜力巨大。自治区将国家储备林项目定位为战略性、全区性创新项目,全力做好顶层设计。自治区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一期和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构建政银企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政府指定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大型企业广西林业集团作为项目融资平台,全力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