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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新机制提升林业执法效能

 福建持续多年实现涉林年案件发生数和年森林非法损失数“双下降”,历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到位率达99.82%,成效显著。

  福建通过创新林业执法工作机制,借助林长制强化跟踪督办,压实督查责任。福建省林业局成立10个工作指导组,将森林督查列入重点督导内容,做到一案一策、限期办结,并列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市绩效考核。省林业局设立执法监督处,全省已构建省局执法监督处—区市执法支队—县(市、区)执法大队三级完整的林业执法体系。在基层,组建林业执法中队,结合林业站、护林员,有效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提升执法效能。福建出台《福建省森林督查办法(试行)》《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确保森林督查和林业执法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在资金保障方面进一步强化,福建专门设立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目前已争取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用于支持基层林业执法设施、办案装备、信息管理等建设。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6000万,用于2022—2023年建设全省无人机应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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