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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2023年第1号省级总林长令

  3月28日,安徽省发布2023年第1号省级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令》,聚焦依法严格保护林业资源,重点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主体责任,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切实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组织开展林火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快森林经营单位和镇、村火情处置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扑火和避险装备,强化技能训练,提高防控能力。

  总林长令强调,要坚决落实依法用林,认真履行政府保护林地法定职责,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开展森林督查,强化涉林执法行刑衔接、纪法衔接,重拳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突出重点生态区域,加大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拔除,严控增量、削减存量,高质量完成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目标任务。持续巩固美国白蛾防控成效,确保虫情不反弹、不成灾、不扰民。

  总林长令提出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多规合一,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逐步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要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编制湿地保护规划,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加快湿地名录发布,建立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今年以来,安徽省以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重要抓手,以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努力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压紧压实林长职责,全面实施平安、健康、碳汇、金银、活力“五大森林”行动,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抓林长、林长抓”,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林长组织生态保护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能力、推动深化改革能力、依法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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