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题为“依法保护草原 推动绿色发展”2024年全国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内蒙古)分会场暨2024年全区草原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
工作人员在分会场视频连线国家主会场,摆放展板、悬挂条幅、进行政策解读、发放宣传册、设置法律咨询台、草原执法人员现场宣誓、向企业、农牧民代表赠送草原书籍和普法宣传材料,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草原在国土绿化、防沙治沙、荒漠化综合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进行现场宣传。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草原保护宣传袋300余个。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草原面积8.15亿亩,占全国的五分之一,是内蒙古耕地面积的4.7倍、林地面积的2.3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草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年均种草改良2800万亩以上,均居全国第一,每年有3.8亿亩草原通过禁牧得以休养生息,5.9亿亩草原通过草畜平衡得以合理利用,140多万户农牧民从中受益。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把依法管草治草放在首要位置,为了加强草原保护,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严格草原执法监督,强化草原征占用管理,引导各类建设项目集约节约使用草原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连续三年稳定在45%,较2000年提高15个百分点,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
此次活动由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承办。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草原执法人员、护林员、农牧民、企业代表及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参加现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