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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以林长制改革厚植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以林长制改革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加快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推进实现“林长制林长治、不砍树能致富”。

  聚焦“林”这个主题,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森林“四库”功能作用显著提升。在扩绿上,全面实施绿美江淮“十大行动”,持续推进“四廊两屏一圈两区”重点工程建设。改革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完成人工造林453.4万亩、封山育林665.8万亩、退化林修复487.7万亩。在兴绿上,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打造木竹加工、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3个千亿元和木本油料、苗木花卉2个500亿元产业,全省林业总产值从改革前的3192亿元增加到5721亿元。在护绿上,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开展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改革实施以来,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0.1‰以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目标完成率居全国前列。

  聚焦“长”这个关键,拧紧明责、知责、履责发条,林业生态建设责任全面压紧压实。紧扣落实党政负责同志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林长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更加优化健全。各级林长重点研究解决林业生态建设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林业部门难以落实的重大事项。目前,全省5.2万名林长守护6000余万亩森林和1500余万亩湿地,形成了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总林长指挥协调、区域性林长督促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

  聚焦“制”这个保障,健全运行、监督、考核机制,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一方面,省级出台林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评价、信息公开等4项基本制度,创新建立总林长令、林长巡林、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林长履职“三个联系”“一单一函一检查”等配套工作机制,并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林长制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另一方面,以林长制为平台,制度建设向加快林业发展、强化林业治理的实质领域延伸,出台优化林业发展环境22条政策、示范区建设17项任务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16项举措,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了解决林业发展问题、补齐政策短板的制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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