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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森工集团:“司法嵌入”助力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实现“林长治”

龙江森工集团自2021年实施林长制以来,与林区公检法机关在信息共享、定期磋商和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强协作,有效形成了“整体协同”“司法嵌入”的生态保护全新格局。

2022年,龙江森工集团在全省率先建立“森工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警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龙江森工集团各林长制实施单位与各林区基层公检法机关设立“森工企业林长+公检法”公示牌333块,召开联席会议778次、开展联合巡林达922次,有力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省林区法院与龙江森工集团共同签署了林业碳汇修复机制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促进森林生态价值转化,提升林产品生态供给能力,不断完善涉林生态修复机制;审理了第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有效增强社会各界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今年,双方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服务绿水青山的司法意见(试行)》。

省林区检察院与龙江森工集团联合打造“生态检察+森林碳汇”新模式,共同推进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在拓宽生态补偿渠道的同时,创建“益路有林”检察文化品牌,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之力守护重点国有林区碧水蓝天净土;召开“林地保护及违法放牧办案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积极推动封山禁牧立法工作。

省林区公安局与龙江森工集团所属各单位广泛建立了“一场一警长”工作机制,设立局场两级林警长400余人,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林警长体系,从森林防火、依法打击涉林和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再到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专项整治等行动,林区广大公安民警始终在为林区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下一步,龙江森工集团将在扎实推进争创全国重点国有林区林长制标杆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好“森工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警长”联动机制,与各林区公检法机关加强密切合作、深入交流,共同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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