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林产业专题!
位置:林产业>>资讯>>政策>>内容阅读
《青海省天然草原牧草种植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近日,青海省林草局、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青海省天然草原牧草种植管理办法(试行)》,以全面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草原合理利用。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4章26条具体内容,明确了天然草原牧草种植的管理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依规、科学布局,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对牧草种植、草种繁育和圈窝种草进行了详细定义,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对种植牧草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权责。对种植牧草的必要条件和申报流程在制度、规划、立地条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种植牧草的备案、建中建后的监督管理及植被恢复等作了严格要求。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青海省天然草原种植牧草行为,有效打击非法开垦草原行为。 (张雅宁)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