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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树交印”,新法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2月14日,在国家林草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司长张利明介绍说,1月25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

《条例》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压实保护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非法采伐、移植、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全面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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