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林产业专题!
位置:林产业>>资讯>>技术>>内容阅读
我省首次对全省天保林实行差异化补偿

 

11月中旬,我省首次安排由省财政安排638.73万元资金,对国家公园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纳入补偿范围的73.24万亩天然商品林(简称“天保林”)进行了差异化补偿。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建设方案》有关精神,统一天然林管护和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政策,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2025年我省参照省级以上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政策开展补偿。补偿标准分别为国家公园35元/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3元/亩,省级自然保护区29元/亩。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