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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首个林票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湖北省竹溪县发布《竹溪县林票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湖北省首个林票管理规范性文件,为“两山”转化探索提供参考。

  《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构建起林票从发行核准、交易质押、登记变更到利益分配、监督管理、争议解决的全链条制度框架。根据《办法》,林票被明确定义为竹溪县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投资人,以林地经营权入股或出资合作造林、经营现有林后,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按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权凭证,具备交易、质押、兑现等权能,存续期从3年至20年不等。

  林票持有人可凭票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直接将林木权益“变现”为生产发展资金。通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农户合作发行林票,可引导分散林地向经营主体集中,推动林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转型。收益按合作协议分配并定期公示,且国有企事业单位对林票实行兜底回购,为村集体和农民提供了稳定收益预期和退出机制。股金型林票可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为社会资本规范进入林业领域开辟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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