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生态环境部消息,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座谈会,与磷化工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共商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污染防治,并就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听取意见。生态环境部表示,将继续修改完善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尽快印发实施。
近期,生态环境部多次赴重庆、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等磷化工大省矿山、企业一线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充分吸收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对“三磷”污染问题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和目标要求。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省市,按照取缔淘汰一批、达标改造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处置;指导帮助不达标企业进行达标改造,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有效防治“三磷”污染,推动磷化工产业链绿色发展。
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其中提出,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磷矿重点排查矿井水等污水处理回用和监测监管,磷化工重点排查企业和园区的初期雨水、含磷农药母液收集处理以及磷酸生产环节磷回收,磷石膏库重点排查规范化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情况。2019年上半年,相关省市完成排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2020年年底前,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