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林产业专题!
位置:林产业>>资讯>>政策>>内容阅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2号)(穿山甲调整保护级别)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0年第12号

  为加强穿山甲保护,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详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3日

  

  相关链接:
解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负责人解读穿山甲保护级别调升
穿山甲被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