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林产业专题!
位置:林产业>>资讯>>政策>>内容阅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5号)(指定国际重要湿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0年第15号

  为有效履行《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湿地公约》),根据《湿地公约》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我国于2020年2月3日指定天津北大港、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内蒙古毕拉河、黑龙江哈东沿江、甘肃黄河首曲、西藏扎日南木错、江西鄱阳湖南矶共7处湿地为国际重要湿地,经《湿地公约》秘书处按程序核准已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生效日期为指定日——2020年2月3日。

  截至2020年9月,我国国际重要湿地数量达64处。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4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